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

(一)港奸十大錯誤

香港人應該學聰明點,每樣事物都要從不同角度看,從他人的位置來衡量,才不會被奸人誤導。就最近的熱門話題來說,明理者應該體會到(甲)香港不是,亦沒有條件是獨立國,主權在中央,所以特首是它任命的(乙)因此如果容許公民提名,除了可能選出只懂嘩眾取寵但不才的人外,尚可能是叛國者(丙)假如選出此類人後,北京不肯任命,再選便會費時失事(丁)因此先由提名委員會建議有才能而北京不會反對者給港人一人一票選舉,才是香港之福。
日治時代,我們稱那些幫日寇欺壓中國百姓的華人為漢奸,現在香港有數批人破壞香港,危害及欺騙港人。他們之中,有些是爭取政治本錢,嘩眾取竉以便被選,有些被人收買,有些盲從附和,無以名之,暫時通稱他們為港奸吧。以下是他們的十大錯誤:
(1) 不理後果──有些身為高級知識份子的港奸,連最基本的道理也不懂。中央政府是從來未有向群眾屈服的紀錄,無論那班港奸弄到香港如何亂,連政府也無奈,也不會直接禍害到中央政府,所以它不會被嚇倒。但香港就慘了,經濟及聲譽俱傷,後果自負的那些滋事者也將被控兼職位不保。
(2) 灌輸錯誤思想──(甲)有一批港奸打著公民抗命旗號,以反對中央政府的管治。年青人如果思想單純,便誤以為不滿的時候,可以抗父母的命,校長老師的命,警察的命;監犯可以抗懲教員的命,僱員可不聽上級指示。這種誤導,較當年紅衛兵的損害更深遠(乙)人大所定的政改框架根本與大陸的選舉制度不同,但硬說是違反一國兩制(丙)提名委員會是由大陸人組成,但實際上是由香港不同的功能組別裡物色出來的,保證是港人。
(3) 普選謊言──第十章已介紹過,世界上并無普選的國際標準。可見得有港奸是存心欺騙港人, 旨在製造反對中央政府說明的普選框架,并製造一個錯名詞假普選。最容易受騙的是滿腔熱血的年青人, 使他們替這班騙子出頭搗亂香港。 
(4) 不顧他人──政府是為我們服務的,但一批港奸一直不與政府合作,新政策固然難以推行,連累到原來的服務也受到阻滯,受害者當然是廣大市民。
(5) 對人不對事──梁振英是經過當年既定的辦法選出來的,除了領導香港政府運作外,亦是中央政府與香港之間橋樑。如果他有做錯,便提出來讓他研究,而非像那些港奸,沒有理由地叫他下台,或唱衰他是大話精。(註:一切政治家在必須時要說不同的話,美國總統是很顯著的例子)連林鄭月娥及曾俊華這些好官也人身攻擊,影響到年青人對長官也不敬。
(6) 不顧香港死活──港奸為了私人利益,不惜搗亂香港,令投資者及旅客卻步,影響香港經濟,最終是市民的生計出問題。罪魁禍首之中,有些是直接或間接受外國資助者,有些是月薪八萬以上的議員,他們當然不愁生計啦!
 (7) 寃枉警方──香港警察是全世界數一數二最克制的了,但要維持秩序時,有時需要以寡敵眾,滋事者又不聽勸告,就不能不出手執法。可是,有些人未見過台灣及美國警察的手法,便聽那些港奸胡說,寃枉警方使用暴力鎮壓。
(8) 訛稱沒自由──香港已是非常自由了,大部份為表達意見而守法的遊行都可以進行,報紙亂寫也沒有被禁制。可惜有些人濫用或誤解自由,明知是執法者列明是禁區也硬闖,甚至進行刑事毀壞,這些人或是被港奸利用或慫恿,但也應該替別人著想一下。
(9) 屈特首──香港政府幾乎是事事都咨詢有關市民,然後研究怎樣調整計劃奈何它要顧及全港利益,或無其他方法可行,所以肯定有些人的要求不能滿足可是,那些港奸斷章取義,硬說特首不聽從民意。
 (10) 抺黑共產黨──為了與中央政府劃清界線,港奸完全不提目前中國絕大部份人有溫飽,很多人富起來,都市昇平,救災效率高,國勢日強等,而盡力抺黑共產黨,要點如下:
(甲) 舊事重提──九0年之前,共產黨在管治大國初期,摸索不同政策,加上一人專政,欽點繼任人,所以犯了不少錯誤。不過,現在的管治班底已脫胎換骨,十年一 任,國人可以看到,中國是在不停改善中。可是那些港奸,仍死口咬著國家以往的過錯,不能與時并進,企圖分化大陸與香港。
(乙)以偏概全──香港地細人不多,且有ICAC,也有前政務司涉嫌貪污,村長賄選等罪行。中國有多少官員?有一部份貪污難道當作所有做官的都貪污或欺壓百姓?全世界都有奸商,台灣這樣細的地方也有,中國有超過十三億人,誰人能擔保沒有黑心的商人?
(丙)斷章取義──對於中央政府的發佈,港奸們誇大其中某部份以誤導港人,例如白皮書,法官們明明是法治之一主角,竟否認為香港管治者;愛國愛港是所有中國人都應有的態度,但又說被說是影響司法獨立;頒布普選的規則,明明是一人一票從多個功能團體推舉出來的選舉,又說不是真普選。總之,中央政府宣佈什麼,港奸們都拿部份出來批評,掀起風浪,唯恐香港不亂。
(丁)打壓異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國人多,如果有人動搖政府的管治,很容易引起動盪,甚至內戰,可能傷亡慘重,所以政府要打壓。本人也覺得現時的手法有些太過份,不過習近平已積極改善中,當然,陋習積存已多年,希望未來數年有可見成效。